队伍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LOL职业联赛里不得直接或非直接地拥有或控制超过一支队伍、不得在超过一支队伍里有直接(所有权)或非直接(合约协议)经济利益、不得属于超过一支队伍的员工或承包人。任何队伍的回购条款、优先购买权或相似利益都被视作一种对这些队伍实行所有权限制的控制权。
为方便说明,北美LCS、欧洲LCS、GPL、LMS、OGN职业联赛、LPL职业联赛以及其他有资格预选世界赛资格的联赛都被视为职业联赛。
关于队伍所有权、多队限制有关的问题、以及会对LCS比赛公平性产生不利影响的关系,联赛都有权利进行约束以及做最终决定。在相关问题上,队伍所有人不得对联赛方的最终决定有任何异议。
PE前身WE.i-rocks建队初期合照
(即同一个联赛同一个俱乐部不能拥有分队,那么刚刚晋级LPL的WE.A将会如何处理呢?)
小编无责任猜想:据小编所知,其实较早之前中国俱乐部就应该已经洞悉到了拳头的这个措施,因此当时iG.Y跟WE.i-rocks才会更名为YG以及PE,可是随着时间的消磨,国内的俱乐部都开始大规模扩建二队,二队的建立又重新兴起,EDG.F,OMG二队,EP.C,VG.P等等纷纷涌现,往后这些队伍如果进入LPL的话效仿前PE,YG的方式运作是否可行呢?
YG建队初期合照
赞助商合作以及相关问题任何队伍管理人只能为其所属队伍签订赞助商合作或管理协议。队伍管理人不得为与LCS或挑战赛队伍签订合作或管理合约的人员或个体提供队伍控制权、队伍、或品牌等权益。
任何人或个体不得同时拥有超过一支LCS队伍的冠名权。
(小编无责任猜想:是因为上赛季LMQ女经理事件特意设立的新规吗?)
赞助商合作的冻结条款在LCS比赛期间,任何为多支LCS队伍签订赞助商合作或管理协议的人员或个体将在至少两年的时间内不得再拥有任何LCS或挑战赛队伍的控制权,时间从其触犯规则的LCS赛季的结束日算起。
19游戏网整理报道